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许可证信息

许可证件名称:民用无人机驾驶员训练机构合 格 证(AOPA)
管理部门:民航总局
涉企行政许可事项:
民用无人机驾驶员训练机构认定
对应经营范围规范表述条目:
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培训
经营范围规范条目编码:
P1006
申请条件:
1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“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培训”“通用航空服务”或类似表述
2、注册地址与培训场所一致
3、理论教室:≥80㎡,配备投影仪、电脑、模拟飞行软件、消防设施;
实操飞行场:
室外:建议 ≥5000㎡,远离机场、高压线、人群密集区;
设置隔离网、警示标志、边界标识;
或室内训练场:层高 ≥5 米,铺设防撞软垫;
辅助区域:含设备存放间、独立电池充电室、维修车间、学员休息区等;
配备灭火器、急救箱等应急设备。
3、师资团队
主教员:持有民航局(CAAC)颁发的超视距驾驶员(机长),且具备教员资质;
助教员:至少持有视距内驾驶员执照,飞行经验 ≥500 小时;
教员需与机构签订 ≥6 个月劳动合同;
若培训多旋翼+固定翼等多机型,需 ≥3 名教员;仅多旋翼则 ≥2 名;
教员需通过 AOPA 或 UTC 组织的教学能力考核。
4、备配置
训练无人机:
小型多旋翼(如大疆 Mavic/Phantom 系列),建议 5–7 人/台;
可选配中型垂起固定翼或行业级机型(如测绘、植保专用机);
模拟器:如 RealFlight 等专业飞行模拟软件,支持故障、天气等场景训练;
维修工具:万用表、电烙铁、备用桨叶、电池等,确保 24 小时内修复故障。
5、课程体系
理论课 ≥40 小时:涵盖法规、气象、空气动力学、紧急处置等;
实操课 ≥60 小时:包括起降、航线规划、应急返航等,精度误差 ≤0.3 米;
行业定制模块(可选):如电力巡检、农业喷洒、测绘建模等;
提供完整的《训练大纲》和《训练手册》(AOPA 提供模板)。
办结时间:
2个月